3月9日,据媒体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在近期工作报告中提及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劳动争议案件。该案的审理结果,被视为对用人单位不合理考核及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进行司法规制的明确信号。

报告披露,一名员工因在长时间工作后闭目休息三分钟,遭公司单方面辞退。广东省相关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缺乏合法依据,构成违法解除。

案情显示,员工余某于2021年3月入职某公司担任店长职务。2024年9月,公司区域经理通过微信通知余某其工号已被注销,单方面终止了劳动关系。

法院审理工作期间短暂休息被辞退案,明确司法态度

公司方面提出,辞退余某的理由是其存在严重管理失职,包括在工作时间于收银台“睡觉”遭商场投诉,以及曾违规关闭门店造成损失。

对此,余某在庭审中陈述,投诉发生当日,其自上午9时30分工作至晚间22时30分,期间门店运营仅其一人负责,并无人员轮换替班。

他表示,所谓“睡觉”实为晚间20时许,在连续工作超8小时后,因身体疲劳而坐凳闭目短暂缓解,期间并未入睡,且在顾客进店时进行了正常接待。

关于关闭店门,余某解释称,当时因需如厕且店内无其他员工,只得暂时闭店,公司指控未考虑其实际工作强度与客观条件。

法院审理认为,在连续高强度工作超过8小时的情况下,劳动者因生理性疲劳进行短暂休息,属正常生理需求,不应简单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最终,法院判决该公司向余某支付工资差额、住房补贴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共计约5.2万元。该判决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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