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居民林女士在今年6月偶然捡到一只刚出生的猕猴,并将其带回家饲养了半年。她担心猴子的叫声会引起邻居注意,甚至养了两只鸭子以混淆视听。尽管有人提醒她私养猴子可能面临法律风险,林女士仍然继续饲养,并表示现在无法将猴子送回,担心无人能像她一样善待猴子,同时她也表达了取得合法喂养资格的愿望。
专家表示,林女士的行为原则上是不被允许的,因为这只猴子是野生猕猴,国家林业局规定不得进行人工干预。
贵阳市云岩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指出,林女士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但由于她的初心是救助猕猴,目前主要以劝导为主,希望她能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归还猕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猕猴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人工繁育实行许可制度,未经批准私自饲养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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