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的夏女士在网上花费6000余元购买了一只约克夏幼犬,但收到的小狗与卖家提供的图片和视频中的狗存在明显差异,不仅外观有所改变,还被检查出患有疾病。夏女士认为卖家存在欺诈行为,遂将卖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法院审理后认为,卖家作为宠物销售商家,应当对所售宠物的来源、品种、健康情况等有清晰认识,而夏女士实际收到的小狗与约定的不符,且存在病患,认定卖家存在欺诈行为。尽管卖家辩称外观差异是拍摄角度和光线问题,疾病不是其责任,但未能提供有力证据支持其说法。最终,法院支持了夏女士的诉讼请求,判决卖家“退一赔三”。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活体宠物时,应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实体店,注意审核商家资质,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宠物品种及相关信息,并约定健康保障情况。通过网络购买时,应选择有监管的正规平台,并在平台上留痕完整的交易过程。交付宠物时,消费者应要求卖家出具健康证明、了解疫苗接种和绝育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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