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消息,高空抛物屡禁不止,情节严重可判重刑!
据央视新闻报道,今年3月20日晚上11点多,杭州上城区某小区一居民楼下突然起火,视频显示,从22点到23点半这短短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楼内一名住在12楼的住户竟然连续11次高空抛下未熄灭的烟头。
这些烟头四处飘落。23时34分,停放在一楼公共区域的三轮车被掉落的烟蒂引燃,伴随着滚滚浓烟,火越烧越大,所幸,火势很快被发现并被及时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更大财产损失。
通过高空抛物记录视频显示,调查人员锁定了抛出烟头的房间,找到了抛扔未熄灭烟头的肇事者。
由于其行为已构成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有关规定,仇某受到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专家表示,高空抛掷烟头导致火灾的,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肇事者将面临行政处罚,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需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构成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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