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靠谱客的博主 谨慎草丛,最近开发中收集的这篇文章主要介绍黑马程序员——Java语言基础:继承、抽象类、接口,觉得挺不错的,现在分享给大家,希望可以做个参考。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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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承
1.概念: 继承是面向对象的一个重要特征。当多个类中存在相同属性和行为时,将这些内容抽取到单独一个类中,那么多个类无需再定义这些属性和行为,只要继该类即可。这时,多个类可以称为子类,单独的这个类称为父类或者超类。
2.特点:
(1)继承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让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
(2)不能为了获取其他类的功能,简化代码而继承,必须是类与类之间有所属关系才可以继承(is a)
(3)Java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多继承容易带来安全隐患)
(4)支持多层继承

例:将学生和工人有共同的属性:姓名和年龄提取出来,单独进行描述再让学生和工人与这个单独的类有关系即可
class Person
{
String name;
int age;
}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
void study()
{
System.out.println("good study");
}
}
class Worker extends Person
{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good work");
}
}
3.子父类中变量的特点:
(1)变量:如果子类中出现非私有的同名成员变量时,子类要访问本类中的变量,用this
   子类要访问父类中的同名变量用super
(2)函数:当子类出现和父类一样的函数时,当子类对象调用该函数,会运行子类函数的内容如同父类的函数被覆盖一样,这种情况是函数的另一个特性:重写(覆盖)
※当子类继承了父类,沿袭了父类的功能到子类中,子类虽具备该功能但是该功能的内容却和父类不一致,这时没有必要定义新功能,而是使用覆盖特性,保留父类的功能定义,并重写功能内容
※重写:
子类重写父类必须保证子类权限>=父类权限,才可以重写,否则编译失败
知识点:三种权限顺序   private<默认权限<public
静态只能重写静态(一般不用)
※重载和重写的区别:
a.函数的重载:只看同名函数的参数列表
b.函数的重写:子父类方法要一模一样(返回值类型必须相同,内容必须相同,否则虚拟机也不能分辨运行哪个)

例:

class Fu
{
void show1()
{
System.out.println("fu show");
}
void speak() //若父类用private,子类并不知道父类中有此功能,不重写
{
System.out.println("vb");
}
}
class Zi extends Fu
{
void speak()
{
System.out.println("java");
}
void show2()
{
System.out.println("zi show");
}
}
(3)构造函数(不能被重写)
a.在对子类对象进行初始化时,父类的构造函数也会运行,因为子类的构造函数默认第一行有一条隐式的语句super();
   这个语句会访问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函数,而且子类中所有的构造函数默认第一行都是super();
b.子类一定要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的原因:
   因为父类中的数据子类可以直接获取,所以子类对象在建立时,需要先查看父类是如何对这些数据进行初始化的,所以子类在对象初始化时,要先访问一下父类中的构造函数。如果非要访问父类中指定的构造函数,可以通过手动定义super语句的方式来指定。 

※super语句一定定义在子类构造函数的第一行。
※当父类中没有空参数的构造函数时,必须手动通过super()语句或者this语句形式来指定要访问的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子类的构造函数第一行也可以手动指定的this语句来访问本类中的构造函数。
例:
class Fu
//extends Objct 所有类的父类
{
int num;
Fu()
{
//super(); 也有隐式语句
num = 60;
System.out.println("fu run");
}
Fu(int x)
{
System.out.println("fu ..."+x);
}
}
class Zi extends Fu
{
Zi()
{
//super();
子类构造函数第一行会默认加这句代码, this()代表引用本类的构造函数
//父类中若不隐式,子类中也需写
//super(4);
System.out.println("zi run");
}
Zi(int x)
{
//super();
或 this();访问Zi(),Zi中有默认super();
//super(3);
System.out.println("zi..."+x);
}
}

4.final关键字:(最终,是一个修饰符)
(1)可以修饰类,函数,变量
(2)被final修饰的类不可以被继承。(为了避免被继承,被子类复写功能,将类用final修饰)
(3)被final修饰的方法不可以被复写:final void show1()
(4)被final修饰的变量是一个常量只能赋值一次,既可以修饰成员变量,又可以修饰局部变量当在描述事物时,一些数据的出现值是固定的,那么这时为了增强阅读性,都给这些值起名字方便阅读,而这个值不需要改变,所以加上final修饰,作为常量,常量的书写规范所有字母都大写,如果有多个单词组成,单词间通过"_"连接。
(5)内部类定义在类中的局部位置上时,只能访问该局部被final修饰的局部变量

二、抽象类

1.概念:从多个事物中将共性的,本质的内容抽取出来。

2.特点:

(1)抽象方法一定定义在抽象类中

(2)抽象方法和抽象类都必须被abstract关键字修饰

(3)抽象类不可以用new创建对象,因为调用抽象方法没意义(不可以实例化)

(4)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要被使用,必须由子类复写其所有的抽象方法后,建立子类对象调用

         如果子类只覆盖了部分抽象方法,那么该子类还是一个抽象类。

※ 抽象方法强制子类操作一些功能

※ 如果抽象类中不定义抽象方法,是为了不让该类建立对象

例:

abstract class Student
//如果不是抽象类可以直接建立对象调用
{
abstract void study();
//抽取功能定义
void sleep()
{
System.out.println("lie down");
}
}
class ChongCiStudent extends Student
{
void study()
{
System.out.println("chongci study");
}
}
class BaseStudent extends Student
{
void study()
{
System.out.println("base study");
}
}
class AdvStudent extends Student
{
void study()
{
System.out.println(" adv study");
}
}

三、接口

1.概念:可以认为是一个特殊的抽象类。当抽象类中的方法全都是抽象的,那么该类可以通过接口的形式来表示。

  接口使用interface来表示,子类中用implements实现。格式为:

interface 接口名{}   

子类名 implements接口名{}

※ 格式特点:(接口中成员都是public修饰)

(1)接口中常见定义:常量,抽象方法
(2)接口中的成员都有固定修饰符:

常量:public  static  final  变量名

方法:public  abstract  方法名

※ 接口是不可以创建对象的,因为都是抽象方法
※ 需要被子类实现,子类对接口中的抽象方法全都重写后,子类才可以实例化,否则子类是一个抽象类
※ 接口可以被多类实现,也是对多继承不支持的转换形式(java中)
※ 接口与接口之间:继承,可以多继承;     类与类:继承;     类与接口:实现



最后

以上就是谨慎草丛为你收集整理的黑马程序员——Java语言基础:继承、抽象类、接口的全部内容,希望文章能够帮你解决黑马程序员——Java语言基础:继承、抽象类、接口所遇到的程序开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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