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法院披露了一起关于二手智能网联电动车辅助驾驶功能纠纷的典型案例,凸显了该功能对车辆价值的影响。
江苏的黄某从邓某处购买了一辆二手电动汽车,售价24万元。然而,在使用一个月后,黄某发现该车的自动辅助驾驶功能无法使用。
经过车企核实,该车为三手车,首任车主周某以分期方式购买了自动辅助驾驶系统,每期费用为1111元。然而,在转让车辆给邓某时,周某未告知该功能需付费。邓某在向黄某出售车辆时,同样未提及这一信息。
车企确认后关闭了自动辅助驾驶功能,导致黄某无法使用该功能。车企表示,重新开通该功能需额外支付45000元。
黄某认为邓某违约,遂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自动辅助驾驶功能会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该车24万元的售价应包含该功能。
由于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邓某构成违约,法院判决其赔偿黄某损失8888元(即剩余分期费用)。
经法院协调,车企同意黄某补足剩余分期费用,恢复使用辅助驾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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