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C语言程序设计》浩强版-教学教案k5
宜宾学院教案
C语言程序设计_课程
周次第 3 周,第1 次课 章节名称第三章 数据类型、运算符与表达式
3.7 各类数值型数据间的混合运算
3.8 算术运算符和算术表达式
3.9赋值运算符和赋值表达式授课方式课堂讲授(√ );实验课( );其他方式( )教 学
时 数2学时教学目的1、掌握C语言数据类型基本概念。
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重点与难点:
1、C语言数据类型基本概念。
参考资料《C语言程序设计教程》 谭浩强 高等教育出版社
《C高级实用程序设计》 王士元 清华大学出版社
《C程序设计及应用》 李盘林、孟宪福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C语言程序设计》 王树义 钱达源 编著 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C语言程序设计课程教案 何明儒教授等 四川大学计算机学院授课内容与过程
步骤一:复习上次课内容
用运算符和括号将运算对象(数据)连接起来的、符合C语法规则的句子称为表达式。
步骤二:讲授新课
§3.7各类数值型数据间的混合运算
整型(包括int,short,long)、浮点型(包括float,double)可以混合运算。在进行运算时,不同类型的数据要先转换成同一类型,然后进行运算.其转换规则如下:
double ←float
高 ↑
long
↑
unsigned
↑
低 int←char,short
上述的类型转换是由系统自动进行的
§3.8 算术运算符和算术表达式
3.8.1 C运算符简介
C的运算符有以下几类:
(1)算术运算符 (+ - * / %)
(2)关系运算符 (><==>=<=!=)
(3)逻辑运算符 (!&&||)
(4)位运算符 (<< >> ~ |∧&)
(5)赋值运算符 (=及其扩展赋值运算符)
(6)条件运算符 (?:)
(7)逗号运算符 (,)
(8)指针运算符 (*和&)
(9)求字节数运算符(sizeof)
(10)强制类型转换运算符( (类型) )
(11)分量运算符(.->)
(12)下标运算符([ ])
(13)其他 (如函数调用运算符())
3.8.2 算术运算符和算术表达式
(1)基本的算术运算符:
:3+5、+3)
:5-2、-3)
* :3*5)
:5/3)
:7%4的值为3)。
用算术运算符和括号将运算对象(也称操作数连
例如: a*b/c-1.5+′a′是一个合法的表达式
C语言规定了运算符的优先级和结合性。
在表达式求值时,先按运算符的优先级别高低次序执行,例如先乘除后加减。
C规定了各种运算符的结合方向(结合性),算术运算符的结合方向为“自左至右”,即先左后右 。
(3)强制类型转换运算符
可以利用强制类型转换运算符将一个表达式转换成所需类型。
一般形式:(类型名)(表达式)
(double)a double类型
(int)(x+y) x+y的值转换成整型
(float)(5%3) 5%3的值转换成float型3.8 强制类型转换。 #include voidmain() x; i; i=(int)x; printf("x=%f, i=%dn"x,i);
(4) 自增、自减运算符
作用是使变量的值增1或减1,如:
++i,--i(在使用i之前,先使i的值加(减)1)
i++,i--(在使用i之后,使i的值加(减)1)
i++与++i的区别:
i++是先使用i的值后,再执行i=i+1。
例如:
①=++i; i的值先变成4, 再赋给j,j的值均为4
②j=i++; 先将 i的值3赋给j,j的值为3,然后i变为4
注意:
①自增运算符(++),自减运算符(--),只能用于变量,而不能用于常量或表达式,
②++和--的结合方向是“自右至左”。
自增(减)运算符常用于循环语句中使循环变量
自动加1。也用于指针变量,使指针指向下一个地址
(5) 有关表达式使用中的问题说明
①ANSI C并没有具体规定表达式中的子表达式的求值
例如:对表达式 a = f1( )+f2( )
并不是所有的编译系统都先调用f1( ), 然后f2( )。在有的情况下结果可能不同。有时会出
②C语言中有的运算符为一个字符,有的运算符由两个字符组成 ,为避免误解,最好采取大家都能理
例如:不要写成i+++j的形式,而应写成 (i++)+j的形式
例如:i的初值
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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