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司机深夜驾车撞伤了两头野猪。

据司机称,事发时,他正正常行驶,突然有两只野猪冲出马路,导致事故发生。

交警赶到现场后,判定司机负全责。野猪被无害化处理,而司机面临着高达三万元的车辆维修费用。

有网友对此事评论道,由于没有判决野猪全责的先例,司机只能承担全部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食用野猪仍属违法行为。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野猪属于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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