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王女士因在一家餐厅就餐时声称食物中发现毛发,向餐厅索赔1000元人民币,引起了马连洼街道市场监管所的注意。

经过调查,监管所发现王女士在一个月内对六家不同餐厅以同样的理由提出索赔,并成功获得免单和额外赔偿。监管人员怀疑王女士的行为是预谋的敲诈行为,因此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根据我国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要挟手段迫使他人交付财物的行为。如果王女士故意在食物中放置毛发并以此为由索赔,她的行为将构成敲诈勒索罪。目前,警方正在对此案进行详细调查,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

该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许多网友对王女士的行为表示强烈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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