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方法重载
(1)方法重载的定义
方法重载是指在一个类中定义多个同名的方法,但要求每个方法具有不同的参数类型或参数个数。
(2)方法重载的特点:
-->在同一个类中。
-->方法名相同。
-->参数列表不同(参数顺序、参数类型、参数个数不同)。
-->方法的返回值不能作为判断方法之间是否构成重载的依据(与方法的返回类型和访问修饰符无关)。
(3)方法重载的调用
-->通过对象调用重载的方法时,系统的代码智能提示会给出返回类型和参数的信息,使用“↑”和“↓”
键或者单击,都可以选择要使用的方法。
-->通过对象直接调用并传递参数,系统会根据参数类型自动匹配相应的方法。
(4)方法重载的优点
方法重载其实是对原有方法的一种升级,可以根据参数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实现方法,而且不需要
编写多个名称,简化了类调用方法的代码
public int sum(int a,int b){
return a+b;
}
public int sum(int a,int b,int c){
return a+b+c;
}
public double sum(int a,double b){
return a+b;
}
double sum(double a,double b){
return a+b;
}
double result=c.sum(0.154550, 1);
System.out.println(result);
构造方法
Java中,当类创建一个对象时会自动调用该类的构造方法,构造方法分为默认构造方法和带参数的构造方法。
(1) 构造方法的定义
1)构造方法的主要作用是进行一些数据的初始化。
2)当开发人员没有编写自定义构造方法时,Java会自动添加默认构造方法,默认构造方法没有参数。
3)当开发人员编写了自定义了有参的构造方法时,默认无参构造方法会被覆盖。若要使用无参构造方法,需要在类中手动添加无参构造方法。
定义构造方法的语法格式如下:
[访问修饰符] 方法名([参数列表]){
//方法体代码
}
-->构造方法没有返回值,void也不写。
-->默认构造方法没有参数,因此参数列表可选。
-->构造方法的方法名与类名相同。
public Student(String name, int age, double height) {
}
(2) 构造方法重载
构造方法重载即在同一个类中可以定义多个重载的构造方法。
public class Student {
String name;
int age;
double height;
public Student() {
System.out.println("我是无参构造方法");
}
public Student(String name, int age, double height) {
System.out.println("我是有参构造方法");
}
}
this关键字
(1)this关键字是对一个对象的默认引用。每个实例方法内部都有一个this引用变量指向调用这个方法的对象。
(2)this关键字的使用
1)使用this调用成员变量,解决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的同名冲突。
2)使用this调用成员方法。
3)使用this调用重载的构造方法,只能在构造方法中使用,且必须是构造方法的第一条语句。
4)因为this是在对象内部指代自身的引用,所以this只能调用实例变量、实例方法和构造方法,不能调用类变量和类方法,也不能调用局部变量。
public class Student {
String name;
int age;
double height;
public Student() {
System.out.println("我是无参构造方法");
}
public Student(String name, int age, double height) {
//调用其它构造方法,必须写在构造方法的第一行
this();
System.out.println("我是有参构造方法");
//this调用属性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this.height = height;
}
public void printName(){
System.out.println("学生姓名:"+this.name);
}
public void printInfo(){
//this调用其它普通方法
this.printName();
System.out.println("学生年龄:"+this.age);
}
}
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局部变量:定义在方法或者某些结构中的变量,只能作用在方法中或者定义它的结构中
成员变量(全局变量):定义在类中方法外(某些结构外)的变量,能够作用在整个类中
系统会给成员变量赋予一个默认值,局部变量必须先初始化(赋值)才能使用,系统不会给局部变
量赋予默认值
* 同一个类中不能有同名的成员变量(全局变量),在同一个方法或者结构中,不能有同名的局部变量,
不同的方法中可以有同名的局部变量
* 同一个类中可以有同名的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但是局部变量具有更高的优先级
1、 成员变量作用域
(1)类的属性,也就是直接在类中定义的变量称为成员变量,它定义在方法的外部。
(2)成员变量可以在声明时赋初始值。
2、 局部变量作用域
(1)局部变量就是定义在方法中的变量。
(2)局部变量在使用前需要赋值,否则会编译出错。
3、 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的区别
(1)作用域不同:局部变量的作用域仅限于定义于它的方法,在该方法外无法访问它。
成员变量的作用域在整个类内部都是可见的,所有成员方法都可以使用它,如果访问权限允许,还
可以在类外部使用成员变量。
(2)初始值不同:对于成员变量,如果在类定义中没有给它赋予初始值,Java会给它一个默认
值,基本数据类型整数型值为0,浮点型的值是0.0,char类型的值是'u0000',boolean类型的值是
false,引用类型的值为null但是Java不会给局部变量赋予初始值,因此局部变量必须要定义并赋值后再使用。
(3)在同一个类中,不允许有同名成员变量。在同一个方法中,不允许有同名的局部变量。在不
同的方法中,可以有同名的局部变量。
(4)局部变量可以和成员变量同名,并且在使用时,局部变量具有更高的优先级。
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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