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我对
Python比较陌生,所以我希望我没有错过任何东西,但是这里……
我正在尝试编写一个Python模块,并且我想创建一个具有“私有”属性的类,该属性可以(或者可能“应该”)仅通过模块中的一个或多个函数进行修改.这是为了使模块更加健壮,因为在这些函数之外设置此属性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行为.例如,我可能有:
>存储散点图数据的x和y值的类
>一个从文件中读取x和y值并将它们存储在类中的函数read()
>绘制它们的函数,plot()
在这种情况下,我更喜欢用户无法做到这样的事情:
data = Data()
read("file.csv", data)
data.x = [0, 3, 2, 6, 1]
plot(data)
我意识到在名称中添加一个前导下划线表示用户不应更改该属性,即重命名为_x并添加属性装饰器,以便用户可以访问该值而不会感到内疚.但是,如果我想添加一个setter属性呢:
class Data(object):
_x = []
_y = []
@property
def x(self):
return self._x
@x.setter
def x(self, value):
# Do something with value
self._x = value
我现在处于与以前相同的位置 – 用户无法再直接访问属性_x,但他们仍然可以使用以下方式设置它:
data.x = [0, 3, 2, 6, 1]
理想情况下,我将属性函数定义重命名为_x(),但这会导致混淆self._x实际意味着什么(取决于它们被声明的顺序,这似乎导致setter被递归调用或者setter被忽略,有利于属性).
我能想到的几个解决方案:
>在属性__x中添加一个双前导下划线,以便名称变得严重,并且不会与setter函数混淆.据我了解,这应该保留给类不希望与可能的子类共享的属性,所以我不确定这是否是合法用途.
>重命名属性,例如_x_stored.虽然这完全解决了这个问题,但它使代码更难阅读并引入了命名约定问题 – 我要重命名哪些属性?只是那些相关的?只是有财产的?只是这堂课的那些?
以上哪种解决方案都适用?如果没有,有没有更好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编辑
感谢到目前为止的回复.评论提出几点意见:
>我想保留setter属性给我的额外逻辑 – 在上面的例子中#Dothing with value部分 – 所以通过直接访问self._x来内部设置属性并不能解决问题.
>删除setter属性并创建单独的函数_set_x()确实解决了问题,但它不是一个非常简洁的解决方案,因为它允许以两种不同的方式设置_x – 通过调用该函数或通过直接访问self._x.然后,我必须跟踪哪些属性应该由他们自己的(非属性)setter函数设置,哪些属性应该通过直接访问来修改.我可能宁愿使用我上面提到的解决方案之一,因为尽管它们在类中混淆了命名约定,但它们在类之外的使用中至少是一致的,即它们都使用属性的语法糖.如果没有办法以更简洁的方式做到这一点,那么我想我只需选择导致破坏最少的那个.
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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