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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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10月21天

call()和appply()

总结 :call()语法: 函数名.call(指定的对象, 参数1, 参数2…)在调用函数时, 改变this指向apply()语法 : 函数名.apply(指向的对象/null, [参数1, 参数2, …])在调用函数时, 可以改变this指向3.bind()语法 : 函数体.bind(指向的对象) 把函数体重的this绑定到你要指向的对象中. 返回的是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