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靠谱客的博主 潇洒汉堡,最近开发中收集的这篇文章主要介绍Javascript中的对象和原型(二),觉得挺不错的,现在分享给大家,希望可以做个参考。

概述

在上篇文章中JavaScript中的对象和原型(一)提到了JavaScript中对象的创建的一些基本操作,接下来讨论下继续讨论。

  一 工厂模式

  我们知道,要创建一个对象我们可以用如下代码:

var user = new Object(); //使用new运算符创建一个对象
user.name = '念在三角湖畔'; //给对象添加属性
user.age = 22;
user.address = '湖北武汉';
alert(user.name + " " +user.age);//返回 '念在三角湖畔 湖北武汉' 

  用这样的方法创建对象比较简单直观,也是JavaScript种创建对象最基本的方法。但是这样就有一个问题,如果我们需要创建多个对象,那么我就得写很多重复的代码。比如我们想创建另一个对象user1,我们就得重新将上面的代码重新写一遍,这在实际开发过程中是不合适的,这样如果对象过多,代码量将大大增加。

  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我们可以使用一种叫做工厂模式的方法,这种方法 就是为了解决实例化对象产生大量重复代码的问题。

function create(name, age) {
  var obj = new Object(); 
  obj.name = name; 
  obj.age = age;
  obj.run = function () {
    return this.name +' '+ this.age;
  };
  return obj;
}
var obj1= create('ZXC', 10); //第一个实例
var obj2= create('CXZ', 20); //第二个实例
alert(obj1.run());
alert(obj1.run()); 

 从上面的代码我们可以看出,工厂模式解决了实例化时代码大量重复的问题,但又出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识别问题,我们根本无法弄清楚他们到底是哪个对象的实例。比如

alert(typeof obj1); //Object
alert(obj1 instanceof Object); //true 

  以上代码标明box1是Object对象,但是我们无法知道具体是哪一个对象创建的。

  二 构造函数(构造方法)

  为了解决上面的问题,我们可以用构造方法去创建对象。构造函数和普通函数的唯一区别,就是调用的方式不同。但是,构造函数同样是函 数。

function User(name, age) { //构造函数模式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this.run = function () {
    return this.name + ' '+this.age;   };
}

  创建对象的时候用new运算符就可以了:

var user1= new User('ZXC', 25);
var user2= new User('CXZ', 22); 

  现在我们就可以检测user1或者user2是不是属于User。

alert(user1 instanceof User);//true 

  可见,使用构造函数的方法,即解决了重复实例化的问题,又解决了对象识别的问题。

  使用构造函数时执行的过程如下:

  1.执行 new 构造函数()时,后台执行了 new Object();

  2.将构造函数的作用域给新对象。

  3.执行构造函数内的代码;

  4.后台直接返回新对象。

  接下来我们看看构造函数内部的函数问题。如果我们执行以下语句:

alert(user1.run==user2.run);//结果返回的是false 

  结果返回的是false,这就说明方法其实也是一种引用地址。如果我们同样重复创建了多个对象,那么每个对象中的方法都会在内存中开辟新的空间,这样浪费的空间就比较多。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需要用到实例属性或者方法的共享,下一篇文章中将继续探讨解决这个问题。

以上所述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Javascript中的对象和原型(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有任何疑问请给我留言,小编会及时回复大家的。在此也非常感谢大家对脚本之家网站的支持!

最后

以上就是潇洒汉堡为你收集整理的Javascript中的对象和原型(二)的全部内容,希望文章能够帮你解决Javascript中的对象和原型(二)所遇到的程序开发问题。

如果觉得靠谱客网站的内容还不错,欢迎将靠谱客网站推荐给程序员好友。

本图文内容来源于网友提供,作为学习参考使用,或来自网络收集整理,版权属于原作者所有。
点赞(107)

评论列表共有 0 条评论

立即
投稿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