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曾经有一个著名的心理学实验,把电极接在小白鼠的快乐中枢上,然后把开关放在小白鼠够得着的地方。然后,小白鼠就会不停地按开关,不吃不喝、不眠不休,直到体力衰竭昏死过去。
虽然说出来不太好听,但这的确是大多数服务提供商(IT业和传统行业)梦寐以求的境界,尽可能多的占据用户的时间和精力。当然,也算值得万幸的事,这个梦想大多停留在白日梦阶段,能基本圆梦的只有毒品之于大人,网游之于小孩。
虽然现实却是很骨感,但这不应该阻碍向理想逼近一点点的脚步。那么,怎样的服务才能让用户流连忘返,难以自拔呢?通过根据个人的使用体验,和一些三脚猫的心理学知识去,我发现高粘性的体验应覆盖如下四个环节:
1、 把用户引到自己的服务
2、 降低用户在每一任务环节的体力、脑力付出
3、 对需求予以精确打击
4、 需求满足后继续诱发新需求
我自己回头看总结出这几句话,也颇感尴尬,因为它确实像“没用的真理”。直白得过了头,但我又想不出更合适的词汇。兴许给每一条配以示例稍作拓展,还能给让它稍显得“有点儿用”的。
1、如何把用户引到自己的服务
要做“利器”
人的行为其实很简单,当他有了某种需求时,就会从记忆里搜索能帮他满足目标最简单的方法。比如,大多数大学生需要钱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父母。因为父母总是有求必应,是获得钱“利器”。所以产品必须对需求场景定位精准,让深陷困境的用户记住你就像记住“有困难,找警察”一样。
唤醒需求
需求往往需要刺激才能唤醒。嗓子的干涩推动你接水的脚步,无意间撇到地上的百元大钞让你心痒。既然刺激可以唤醒人内心的需求,影响人的行为,那么,倘使你给用户以合适的刺激想能把他拉进你的怀抱。
不必思考如何选择
人最不喜欢的就是考试,绞尽脑汁去思考太痛苦了。那为什么界面总会催用户做“选择”呢?往往是因为产品没想清用户最想要的是什么,所以就要反问用户您的酒是要35度还是52度呢;或者因为KPI的压力,加了新功能又舍不得去掉鸡肋老功能。越是不愿割舍,失去的往往越多。
不必太仔细
练字,是很痛苦的回忆,因为要一笔一划,认认真真。如果用户到了你的场子,每次操作还得像操作化学仪器一样谨小慎微,流失率一定是你的噩梦。所以尽可能的只要用户随性地做些操作,就能完成任务,生理凯旋。大大的按钮,惬意的手势,随手摇一摇,搞定。
举个栗子,阅读类产品往往会采用分段加载以减少流量损耗,那么用户每读完一段就要重新诱发一次加载。触发加载有很多种方式,最常见的是点击按钮,比如点点网的iOS客户端。但是,当用拇指去点那一小条区域,旁边还摆着5个tab按钮时,有没有感觉到呼吸都停止了。倘若换成糗事百科这种上拉手势刷新呢?读完一段,随手一拉,就开始加载新内容。当然,要是能判断用户马上就要读完已加载的部分,自动预读取新内容,让用户无需操作和等待,这个瞬间会更完美。
如果鱼知道躲在美味后的鱼钩有多锋利,即便诱饵再美味,它也会hold住蠢蠢欲动的心。如果用户发现在享受大餐后很难全身而退,那下次再迈步前就会小心掂量。所以,不要让用户对品尝你的美味大餐有什么顾虑。
比如,在网易新闻里第一屏是新闻列表。要想阅读完整新闻,用户必须经常进详情,读完再返回新闻列表。然而,iOS左上角的返回是右手拇指最难按的位置。既然每看一条新闻这么费劲,下次再看到一条可看可不看的新闻时,就要自己掂量下它值不值了。幸好,网易给详情页加了一个右滑返回的手势。所以,我会愿意去浏览更多新闻详情,反正退出来很容易嘛。
明确地知道用户在某个页面上需求后,就应该热情地想尽一切办法,提供最贴心的服务,挠到用户头上最痒的那一点。用户每一次操作都是有成本的,他们会很精明地估量你提供的快乐是否值得自己的付出。你可以回想一下,用百度搜索翻了好几页都发没发现靠谱的结果时,是什么心情。
微信可以方便查找附近的人,但对于男吊丝来说,需求明显是看PPMM哇。翻了几页看到一个个不符合自己性取向的男头像,即便都是大帅哥,也不想再翻下去了。但是多了一个只看妹子的筛选,感觉就大不一样了,越翻越嗨皮了。要是还可以把她们按照她们曾经被点击看详情的次数排个序,啧啧,还有什么理由不装个微信试试么。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用户爽完,吃干抹净了的时候,就是要离你而去的时候了。怎么挽留他无情的脚步呢?最好的方法是高呼一声“客观您看这钱是你掉的么?”再次唤醒他的需求,就能把他重拦怀抱。
人人网上,看完一段好友动静,爽得差不多了。“更多新鲜事”也就懒得点了,加载一次好慢啊。但是在QQ空间里,就是明确告诉你还有谁谁谁的故事还没看呢,是不是又能勾起心中的馋虫呢?
作者:朱晨
最后
以上就是独特花生为你收集整理的如何打造出让用户流连忘返的产品(网站)的全部内容,希望文章能够帮你解决如何打造出让用户流连忘返的产品(网站)所遇到的程序开发问题。
如果觉得靠谱客网站的内容还不错,欢迎将靠谱客网站推荐给程序员好友。
本图文内容来源于网友提供,作为学习参考使用,或来自网络收集整理,版权属于原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